今天,被業(yè)界廣為關注的中國RoHS2.0——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》正式實施(以下簡稱:新版RoHS)。相對于2006年實施的《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》(也稱為中國RoHS1.0),新版RoHS在適用范圍、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重大調整,具體改變如下:
新版RoHS的適用范圍擴大為電器電子產品,幾乎覆蓋了所有家電產品,并且對進出口產品與國產一視同仁,這不僅意味著被納入管理范圍的電器電子產品企業(yè)數(shù)量大幅增加,相關企業(yè)的檢測業(yè)務量、儀器采購積極性也會有不同程度地增加。
另一個與科學儀器行業(yè)直接相關的變化就是,新版RoHS在原有有害物質的基礎上增加了相關的價態(tài)化合物的限制要求,同時規(guī)定了必須執(zhí)行的標準:
1、《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要求》(SJ/T 11364-2014);
2、《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》(GB/T 26572-2011);
3、有害物質檢測標準:《電子電氣產品六種限用物質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(lián)苯和多溴二苯醚)的測定》(GB/T26125-2011,IDTIEC62321:2008)、《電子電氣產品中六價鉻的測定原子熒光光譜法》(GB/T29783-2013)。
GB/T26125-2011指定了上述儀器作為有害物質的檢測手段
可以看出,伴隨著新版RoHS的實施,相關檢測機構、生產銷售企業(yè)需要配備的儀器更為高端、種類與數(shù)量也更多,XRF、ICP、GC-MS、AAS等儀器有望迎來新一輪的市場機會,國內外相關儀器企業(yè)均可從中受益,敬請積極關注。
最后附上部分RoHS檢測儀器的簡版采購指南:
X射線熒光光譜法(XRF):